除了給戶政事務所,雙方還可以各留一份一起收藏你們的誓言
一般來說兩張書約紙就是夠的,但怕填寫時寫錯的新人,有三張書約紙,也比較安心
❤️【結婚登記注意事項】
到戶政事務所時後,須攜帶:
1. 雙方的國民身分證 ( 若為外籍人士需帶護照 )
2. 雙方的戶口名簿 ( 辦理遷入戶籍使用,單純登記可以不用 )
3. 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各1張
4. 換發國民身分證工本費每張50元
5. 結婚書約(需有2位證人簽名或蓋章)
6. 換發戶口名簿規費每份新臺幣30元
7. 若需結婚證明書規費為每張新臺幣100元
注意事項:
結婚雙方當事人都需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,結婚才算生效
❤️【登記結婚當天流程】
1. 至戶政事務所抽號碼牌
2. 開始登記、繳交相關文件及填寫好的結婚書約
3. 繳費、領取相關文件及身分證
4. 恭喜兩位已成正式夫妻嘍!
❤️【常見問題】
1.Q:請問這有法律效力嗎?
A:大家在登記結婚時,所需要繳交的正式名稱應為「結婚書約」
至於「結婚證書」可以說是結婚書約的前身
現今,戶政事務所大多已將名稱更正為「結婚書約」
其實只是名稱不同,但內容是相同的喔,都是具有法律效果的
此為內政部結婚登記之說明:
依民法第982條規定: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,結婚應以書面為之
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,方為有效
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、出生日期、
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(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)、戶籍住址(國外居住地址)等相關資料
及2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等相關資料
( 內容轉載來自內政部戶政司 )
2.Q:請問要簽名+蓋章嗎?可以擇一嗎?
A:結婚雙方跟證人都是簽名或蓋章擇一就可以囉
簽名建議使用油性書寫,因為紙材問題,蓋章怕會糊掉
建議使用油性章或比較速乾的印章泥或墨,蓋好先等他乾,再合起來喔
3.Q:請問雙方填寫有分位置嗎?
A:沒有強制規定喔!此款結婚證書上面有寫Mr 就是新郎,Mrs 就是新娘
可以根據這樣填寫位置喔
4.Q:為什麼書約會有三張?
A:(1)因為有些戶政事務所會收走一份(須依據前往戶政事務所規定)
所以加上雙方如果一起收藏留做紀念,所以總共三張喔。
(2)一般來說兩張書約紙就是夠的,但怕填寫時寫錯的新人,可以選三張書約紙,比較安心
5.Q:戶籍地要填哪裡?如果同時要辦理遷入戶籍該怎麼辦?
A:如果有要遷戶籍的話,在結婚書約上面的戶籍地址記得要寫要遷入的地址喔
登記結婚還要順便遷戶籍,書約中的地址要記得寫新的戶籍地址哦
因為他會先遷好戶口才會辦登記
結婚登記若不遷移戶籍,可選擇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
但若要同時遷入配偶戶籍地,則需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